2013年8月14日

由"皮帶式補胎器"聊起,怎麼從工程師的角度閱讀專利公報


前陣子幫朋友買了隻比較省力簡單的補胎工具

所謂的皮帶式補胎器,大致上就是用矽膠槍改裝一下

勾條皮帶讓你綁住輪胎之後,可以省力的把補胎條塞進去緊的要死的輪胎裡面

(照片漏拍了皮帶,基本上就是條有開孔的尼龍帶而已)























這是個很聰明的設計,簡單,方便,有效,成本低廉

但是呢,五金行賣個八百多塊的工具,包裝上大喇喇寫著"專利保護,仿冒必究",照理說應該是台灣精品吧?

結果應該有不少人跟我想的類似,賣個價,連個專用模具都不願意花,拿現成的廉價矽膠槍當作主要元件,實在有點草率

既然人家老闆很強調他的專利,那咱家就以此為例,帶大家稍微了解一下,以工程師的角度,該怎麼閱讀專利公報

專利寫的好不好,專利申請的保護涵蓋什麼範圍,這些都是工程師在著手設計新產品之前必須要搞清楚的






首先,你可以上智慧財產局的網站,搜尋一下到底某些類別的產品,目前有哪些可能有的專利

http://twpat.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

當然,專利檢索有很多選項,用描述的名稱,申請的案號,或者證書號碼等等,甚至單純的幾個關鍵字也都能查的到

我用 "補胎器" 之類的關鍵字,找到好幾個類似的專利,最後查到這一項,大概就是我們要的了


















我們可以直接在瀏覽器上點上方的 "公告全文" ,於是就能看到整篇專利完整的內容

(你可以用證書號M316797 ,或是申請號096202476 來查詢到這篇內容)

(根據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專利公報屬於"公文",在非商業非營利的條件下,引用不會有智財侵權的問題)


目前台灣專利有三種類型,新式樣,新型,發明

通常新式樣用於外觀,好比衣服鞋子等等,只要有商品的外觀設計就能申請,保護範圍也只限於外觀

通常功能上或者構造上的改進,會以新型專利來做保護

要特別注意的是,即使是自己的創作,如果自己已經先公開發表過,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那麼就喪失了所謂的 "新穎性",就沒辦法再申請專利了


回到正題

專利說明書的寫法,大致上都會有些名稱/摘要/說明/創作例/圖示等等

有些會解釋所謂的 "習之",也就是以前人習慣怎麼用,然後再解釋他想要表達的創作利害在哪邊

這些嘛,其實大都可以跳過不看,因為不重要

唯一比較重要的大概就是 "申請範圍",以這個專利為例子




乍看之下有點像天書,不過這種型態的文字只要看過幾次,很容易習慣

大概可以參考一下他的附圖,基本上對照一下,大概就能知道他在寫什麼了




























讓我節錄一部分內容

                       "機車補胎裝置結構,該補胎裝置係由補胎架及固定帶所組成"

一開始就講明,這個專利必須要同時存在兩個部分,一個是所謂的 "補胎架" ,一個是所謂的 "固定帶"

這兩個條件,只要少一個,就不構成專利侵權,然而這兩個構件到底在講什麼? 我們繼續看他的描述

                    "補胎架內係設有一樞固之把手,且以彈簧兩端卡制部分別抵靠把手與補胎架內緣,而該補胎架與把手皆設有一受彈簧頂堆並呈樞固狀之活動座,且活動座上端設有限位部,並於把手前端設有一卡制部,而補胎架內部設置一卡制桿,前端上下設有兩固定桿,並令一穿刺桿樞設於補胎架上端,該穿刺桿前端設有一具透孔及開口槽之針桿,且底部開設複數個斜口狀之定位槽,後端彎曲呈一施力部,而補胎架及把手之活動座限位部係卡制於穿刺桿之定位槽內"


所謂的補胎架,很明顯的看的出,他在描述矽膠槍的結構,而且是很詳細的把某一種推桿上有齒的矽膠槍描述的很清楚

如果你有興趣仔細個搞清楚(事實上不用看太仔細),那麼可以參考專利說明書的其他附圖,以及附圖上的構件名稱,再對照他的說明書

你要了解,即使創作說明內會仔細的解釋附圖上的作動與結構,到底這件專利保護範圍涵蓋多廣,仍然要由 "專利申請範圍"來決定

再者, "專利申請範圍" 和附圖雖然通常要對的起來,但是申請範圍可以涵蓋的比附圖來的廣

這個部分就是寫作的技巧,申請者與撰寫者的功力由此看的出來

以這一篇專利來看,到目前為止,所謂的"補胎架"的部分,只要結構和正常有齒的那種矽膠槍稍微不同,那就不在申請的涵蓋範圍內,老實說寫的實在不令人滿意



相反的,如果你寫的很虛無飄渺,只有個概念,那麼涵蓋的範圍大

好像什麼形式的結構都被你包了,理論上保護性無敵


但這就很容易被異議,也就是別人會拿些既有的,已經存在的例子來反駁你的新穎性


如果異議成立的話,那你的專利就會無效




再來看另一個必要條件"固定帶"

                                       "固定帶係開設複數個透孔,一端設有一固定環"

很容易看的出他說的東西是什麼,簡單的說,不管繩子帶子,只要其中一邊有個環,然後上面有超過一個洞,就是他描述的結構


前面說過,他的文意上來看,必須要 "補胎架" 與 "固定帶" 同時符合描述的條件,專利才有辦法成立

所以,如果我把皮帶改成不必固定"環",好比說半固定的方式鎖固在槍體上

又好比我把調整長度的機構改成無孔的方式,好比我們男生皮帶的其他調節方式

又再好比,我把槍體的結構做些改變,拿掉幾個他描述的很詳細的細節

簡單的拿把"無齒"的矽膠槍來改造,那就逃離掉他撰寫的保護範圍了




專利的精神,其實是要鼓勵大家公開自己的"獨門秘方",以促進產業發展,技術前進

初衷並非大家想的,要讓創作人獨佔市場,也絕非現在演變成的"商業武器與策略"的型態

在這種精神之下,除掉有營利目的的  "生產,使用,銷售" ,其實拿來做科學研究,或者非營利性的實驗,正好是專利制度鼓勵的事情

我必須強調,任何一個有骨氣的設計者,都應該以"抄襲"別人的想法為恥,有本事就該自己設計出更好的商品

抄襲,不過就是承認自己能力不足的表現



當然,看他專利寫成這樣,又看他非常的強調自家商品的專利

我自然很想實驗看看,到底我說的那幾項改變,真的作成實體之後,還能不能用?



五金行有販受通用的補胎針

其餘的,包含快速捆貨帶,省力型矽膠槍等等,大概都是五金行買的到的東西



原本的做法是在 8mm 的推桿上鑽個4~4.5mm的洞,然後把補胎針塞進去,再從側面固定

我沒有車床,於是只好切了塊鋁條,用鑽床兩邊鑽洞,然後再把推杆和補胎針結合





























原本固定矽膠那個長長的框架可以直接拆掉

我用鋁片兩邊折凹,增加拉扯時的強度,再鑽洞鎖回原本固定的螺絲

我拿便宜的快速調節捆貨帶當作材料,只需要切斷之後重新綁好

(我拿銅管用鉗子壓接,再補些膠固定,照理說可以承受超過補胎會產生的拉力)



























綁繩的另一端也作成可以勾住槍體的形式,這樣插完補胎條之後,只要稍微鬆掉推杆,就可以快速的把繩子脫開

如此在接下來要拔出補胎針的動作時,操作會比較容易

當然,因為剛好槍體上有個洞,我就順勢改成勾子,不必再另外作



























這種所謂的 "省力型矽膠槍" 其實作工與質感比那種幾十塊錢一把的好的多,整支都是鋁鑄造的,看起來心情也很好

繩子留的比較長,因為汽車輪胎上剛好插了個螺絲,過幾天有空實際補看看,就可以把這簡單的實驗結束掉了




 如果你有仔細看完上面的分析,理論上,我既沒有出現 "底部開設複數個斜口狀之定位槽"的推杆

也沒有出現 "開設複數個透孔,一端設有一固定環" 的固定帶

不過我對於沿用別人的IDEA仍然有著抗拒心,我只是很想知道,改成這樣之後,到底能不能用?

到底是因為不願意做好,或者是沒辦法做好?

如果還把觀念停留在古早以前那種 "想到個專利,一輩子不愁吃穿" 的想法上,或許會很容易被時代的潮流淹沒

當專利變成商用武器之後,那些詭譎的,無法理解的商業訴訟模式,早就超越專利原本訴求的精神了

在我的看法,即使是很有創意,但商品的本質仍然是重點

除了創意之外,唯有兼具製作精良,又好又便宜等等全面性,才是保證獲利的最佳途徑


我寫這篇,主要不是鼓勵大家怎麼去破解專利,而是希望設計東西初期,對於專利有些基本概念

即使你想的出絕妙好機構,讓人拍案叫絕的設計,那麼你仍然要面臨至少兩件事

1.是不是有其他人提出過類似的設計,是不是有侵權的可能性?
2.如果很有商機,是不是必須要申請專利? 這時候事務所幫你寫的稿件,你該怎麼審理?


當初任職的公司,有專人負責專利工程這一塊,也會訓練所有工程師的專利基礎概念

希望我懂得皮毛,或許可以讓很多個人創業者,有些開始的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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